年3月19日上午9时57分,宁阳县疾控中心接到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推送信息,并经流调排查:现居住我县的张某某为浙江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罗某某的3月12日G的同乘密切接触者。张某某3月17日、19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现将张某某在我县的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张某某的行程轨迹:

3月17日:上午8时58分从浙江诸暨站乘坐G次列车(2车厢,17B座)到徐州东,下午14时16分站内转乘G次列车(4车厢,8D座),14时53分到曲阜东站。于15时05分乘坐顺风车(鲁JBB),于15时58医院门口下车,医院门口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16时19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鲁JT)到宁阳县汽车站东面的海力大道,16时30分左右与朋友自驾车到复圣大街营顺羊汤馆就餐,20时27分离开。后步行到富源巷南门、西侧九九鸭脖店购物,20时46分乘出租车(鲁JAR)到八仙桥街道徐马高社区家中,未再外出。3月18日:上午未外出。下午约14时10分自驾车(鲁J06S16)到凌云商场总店负一楼购物,约14时40分到一楼付款后离开。15时左右自驾车到八仙桥街道王家临邑村亲戚家中,16时左右回到徐马高社区家中,未再外出。3月19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自驾车到华宁嘉禾园萌宝亲亲儿童之家托幼班送孩子学习。8时53分左右到复圣大街王强糁馆吃早餐。9时15分到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因故未采样。9时20分左右到八仙桥街道郭家临邑村鲜奶吧拿奶,短暂停留后于9时30分左右回到家中,未再外出。3月19日中午约12点10分,被专车接至县城格林豪泰大酒店集中隔离。自述外出均全程佩戴口罩。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张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由救护车(或自驾车)接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年3月19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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