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工作体系建设。建立“1个县级未保中心+14个镇级工作站+个村(社区)儿童之家”三级责任体系,完善规章制度,落实1名儿童主任、1名儿童辅导员负责未成年人权利保障工作。全面梳理县域内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具体帮扶举措,建立民政、公安、教体等共享联动机制,实行困境儿童信息登记台账共享,确保救助不漏一人。

  (2)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明确各镇政府设置专职负责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镇干部作为临时监护人,保障未成年人的衣食住行。截至目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孤儿助学工程12人,累计发放4.9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0人,累计发放20.7万元;孤儿及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33人,累计发放24.8万元。

  (3)多样开展关爱活动。通过在城市花园广场等人流聚集地设置宣传点位、沿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夏季送清凉”等关爱行动余场次,服务余人次,发放“清凉解暑包”份。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17名孤儿集中提供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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