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重新启用25处路面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抓拍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1.抓拍时间:
抓拍时段8:00至20:0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但机动车在路口及导向车道内、机动车车道内违反规定停放影响交通的,在人行横道、公交站(亭)限停区内违反规定停放的,将不限时抓拍。
2.抓拍地点:
(1)内江市威远县外北路东段(尚座雅致)(2)内江市威远县荷花街与杉树坳街路口
(3)内江市威远县广场街南段(4)内江市威远县广场街西南段(5)内江市威远县广场街(6)内江市威远县河东街小学(7)内江市威远县大桥街(大润发)(8)内江市威远县大桥街(外北路与大桥街路口)(9)内江市威远县外北路(外北路与河北街红绿灯路口)(10)内江市威远县河北街小学(11)内江市威远县外北路(百胜外国语学院)(12)内江市威远县西街(中心小学校门口)(13)内江市威远县威远大道与河北街T型路口(14)内江市威远县顺城街(15)内江市威远县威远大道与锦城路路口(16)内江市威远县威远大道与景河路路口(17)内江市威远县荷花街(18)内江市威远县供电局(19)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20)内江市威远县街心花园(21)内江市威远县中心街(22)内江市威远县中心街门诊部(23)内江市威远县堰塘角路口(24)内江市威远县凤翔中学(25)内江市威远县镇西街道
3、抓拍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第2款。
二、启用日期
自年5月27日起,上述电子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对被抓拍并确认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进行如下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罚款元。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驾驶,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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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威远公安交警
编辑丨陶丽萍
责编丨刘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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