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人民政府

梧桐街道办事处关于返乡人员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通报

胡某,女,36岁,居住在荣县梧桐街道财富中央小区,9月10日从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花城路伊顿公馆,自驾回荣。

丁某瑶,女,26岁,居住在荣县梧桐街道美丽星城小区,9月11日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路口宾馆,动车到成都后回荣。

以上两人在居家隔离期间有外出活动轨迹,未按要求居家隔离,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加大了疫情防控风险。根据市、县、街道有关规定,现对胡某、丁某瑶予以通报曝光。若由此引发疫情传播,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梧桐街道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荣县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

年9月15日

原标题:《通报曝光!荣县两返乡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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