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转作风优环境”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相关决策部署,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推出“集中办”“双模式”“一站办”三大服务举措用心用力为民办实事。
集中办,4大窗口实现业务综合
为提高中心业务综合办理水平,解决群众多跑路、跑错路的问题,自年7月1日起,威远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在行政大厅新增2个办事窗口将原在中心办理的房屋抵押权注销、房产挂失和住宅维修资金交存等业务迁移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现中心共在行政大厅设有4个服务窗口,可办理二手房交易,房产证明查询,维修资金交存,房屋抵押权注销,房产挂失等业务,最大程度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最多跑一次”。
一站办,简化办事流程
我县维修资金归集一直采用集中接房期内统一归集和非集中接房期间内零星归集两种模式。原有模式下零星交存的购房人需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和银行之间繁琐往返跑路4次以上,为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协调县行政审批局和各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在政务大厅新增交存窗口,实现资金交存、领取缴费凭证和专用票据(电子)“一站式”办理,让群众只跑1次。
双模式,畅通维修资金交存便民渠道
1.集中接房期内统一归集:楼盘集中交房时间内,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工作人员到开发企业设立的交房地点进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完成维修资金交存的购房人凭所购房屋的“维修资金房屋监管证明”和“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向开发企业办理接房手续。
2.非集中接房期间内零星归集:
(1)年7月1日以前非集中交房的时间内,需接房的业主应先行到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三楼打印“维修资金房屋监管证明”,然后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进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交存完毕后到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开具“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后购房人到开发企业办理接房手续。
(2)年7月1日起,非集中交房的时间内,接房的业主自行前往行政审批局三楼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在我中心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①办理窗口:92、93、94、95号窗口。
②交存方式:现金,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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