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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应当做到遵纪守法,公平裁判,但有不少法官却徇私枉法,受贿行贿。

近日,四川一名中院的高级法官在审理一起受贿案件时,被律师当庭爆料有过行贿行贿。

戏剧性一幕

12月7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永韦被控犯受贿罪一案。

审理此案的法官为内江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刘应江。

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赵永韦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案号为“()川刑终号”刑事裁定书。

该裁定书显示内江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犯受贿罪被判刑。

而向熊晓平行贿的人员当中就有刘应江。年底,当时还是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应江为了晋升威远县人民法院院长一职,向熊晓平行贿5万元。

律师当场质疑:“为什么让一个行贿犯来审理一个受贿案?”

刘应江则当庭回应:“我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按照领导的安排。”

行贿不但没有被免职,反而一路高升

年4月,刘应江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上任威远县人民法院院长。

年7月,刘应江被免去威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年9月,刘应江被任命为内江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从职位上看,刘应江显然是升职了,从中院刑庭庭长到基层法院院长,被查出行贿后还能回到中院任审委会委员,可见行贿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行贿5万构成行贿罪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行贿数额超过3万元,就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刘应江被查实认定的数额为5万元,明显超过了立案标准。

为何刘应江非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反而一路高升呢,目前关于此事,涉事法院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至今没有给就此事出正面答复。

按照正常的司法流程,刘应江行贿一案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以行贿罪刑事立案,然后同受贿案一样被判刑,开除公职。

这让大家不得不怀疑,其背后有高人坐镇才能屹立不倒,甚至高升。

这事是对法律的极大讽刺

司法本应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法官更应当带头守法,可这位法官不仅不守法,为了升职还行贿。

最讽刺的是让一个行贿之人去审判另一个受贿之人,他还有资格去审判受贿的人吗,这样的审判能让人信服吗?

很显然大家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涉事中院应当及时更换审判法官,并将涉事法官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才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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