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巡查监管,狠抓餐饮油烟治理。全面摸清县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底数,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日常巡查监管,重点检查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运行、清洗等情况,督促经营业主建立完善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记录台账。目前,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约96%,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家已责令业主及时安装。
(2)坚持依法治理,重拳整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制度,认真开展建筑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建筑垃圾转运过程基本可控。目前,立案查处弃土(泥土)转运车辆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抛洒滴漏违法案件3起,处罚金额元;查处建筑垃圾乱倾乱倒违法行为1起,处罚金额元。
(3)树牢服务意识,切实加强洗扫降尘。充分利用洒水车、清扫车、雾炮车等环卫车辆,强化县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县城区主次道路每天清扫保洁时间16小时,县城区清扫保洁责任区范围内清洁度达到90%以上,全力确保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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