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但也得注意各地的燃放规定。
年1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内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相比往年,内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一步扩大,禁放区域约占该市辖区面积的80%,这也是内江首次将大部分乡镇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发布会现场。大部分乡镇纳入
80%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年12月7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内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
根据《通告》,内江市市中区所有街道及白马镇、史家镇、全安镇、朝阳镇、永安镇;东兴区所有街道及田家镇、郭北镇、高梁镇、白合镇、顺河镇、双才镇、富溪镇、椑木镇;内江经开区、高新区;隆昌市:古湖街道、金鹅街道、界市镇、石碾镇、响石镇、圣灯镇、石燕桥镇、云顶镇;资中县:重龙镇、水南镇、明心寺镇、银山镇、鱼溪镇、归德镇、新桥镇、公民镇、陈家镇、双河镇、狮子镇、太平镇、铁佛镇、罗泉镇;威远县:严陵镇、新店镇、镇西镇、高石镇、龙会镇、东联镇、向义镇、界牌镇全域禁放。此外,隆昌市龙市镇、黄家镇、双凤镇、胡家镇、普润镇场镇集聚区禁放。
禁止燃放场所还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油罐区、仓库等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市场、影剧院等人员集中公共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和教学、科研单位;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据内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内江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成庚介绍,相比往年,内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一步扩大,禁放区域约占该市辖区面积的80%,这也是内江首次将大部分乡镇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除了禁放区域,其他可燃放区域也应做到安全、文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已有3人非法运输等被拘
市民如发现可举报
据介绍,该《通告》不仅针对个人,也针对婚庆公司、物业公司、酒店等单位。在前期广泛宣传、加大源头治理的基础上,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强化违法查处,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禁放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彻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在《通告》发布后,年12月15日,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永安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60多件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行政拘留3日。此外,资中县公安局还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4件,行政拘留2人,收缴烟花爆竹件。
张成庚表示,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禁放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我们将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加大联合执法,尤其是在除夕和元宵节前后。”
在此,内江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办公室也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可及时拨打“”举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
原标题:《四川一地通告80%区域禁放烟花爆竹:首次将大部分乡镇纳入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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