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媒体力量倾听群众呼声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问政节目播出第期威远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李明良做客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回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申请我县的公租房和租赁补贴需要什么条件等热点问题。
问:李主任,请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
答:我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房屋的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及城镇直管公房的维护维修等服务工作。
问:请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归集后,按户存储,归业主所有,经业主履行一定程序决策后,专项用于共用部位的维修,金额不足时需业主及时补交。
问:有群众咨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是什么?
答: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分别为: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30元,高层商品房每平方米40元;县行政区域内的其余各镇规划区范围内(含工矿企业),多层建筑商品房每平方米25元,高层建筑商品房每平方米35元。
问:有群众咨询说从年7月1日起,现在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新的变化,由以前的跑多趟变为只跑一趟,请问具体情况是什么?
答:我县维修资金归集一直采用集中接房期内统一归集和非集中接房期间内零星归集两种模式。原有模式下,零星交存的购房人需在我中心和银行之间往返跑路4次以上,为解决群众办事“多跑路”,我中心协调县行政审批局和各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在政务大厅新增交存窗口。自年7月1日起,实现了资金交存、领取缴费凭证和专用票据(电子)“一站式”办理,让群众只跑1次。
现在,在集中接房期内,我中心工作人员和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工作人员,到开发企业设立的集中交房地点用2到3天的时间统一办理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完成维修资金交存的购房人,凭所购房屋的“维修资金房屋监管证明”和“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向开发企业办理接房手续。在非集中接房期间内,接房的业主自行前往行政审批局三楼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问:请问什么情况下能够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使用。
问:请问那些人能够申请我县的公租房和租赁补贴呢?
答: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生可申请。
问:李主任,有群众咨询申请我县的公租房和租赁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答:(1)申请人持有城镇(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户籍只能在严陵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租赁补贴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28周岁,公租房申请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赁补贴,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周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问:李主任,有群众咨询买房后要网签,这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什么?
答:房屋网签,包括商品房网签和存量房(二手房)网签,是指房屋买受人和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使用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文本号:CH--01)。网签生成合同后,生成唯一合同编号和防伪条码。将网签合同纸质版本打印出来,合同条款内容经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
问:请问买房后的合同备案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怎么查询合同是否备案?
答: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网上签约后,买受人或出卖人将合同提交到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确认,合同备案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核心是为了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备案的时限是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购房人可通过互联网(百度)登陆房管部门开通的备案查询网站(威远县房地产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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