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因犯盗窃罪的姜某某刑满释放,本以为自己可以奔向自由,可没想到双脚刚踏出隆昌市看守所大门就又被威远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案件回顾:

『前科累累,不思悔改』

年姜某某因抢劫罪被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年姜某某因盗窃罪被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年姜某某因盗窃被隆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合并执行一年九个月。

『多次盗窃,难逃法网』

年5月13日下午,一男子在威远县向义镇向义街一茶馆内谎称自己是电信工作人员,到镇上来帮大家处理手机电信宽带返费业务,让大家提供身份信息及银行卡方便办理。趁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下载支付宝并绑定受害人银行卡,通过支付宝盗转其银行卡内余元。

案发后,威远县公安局民警通过侦查发现:因犯盗窃罪在隆昌看守所服刑的姜某某有作案嫌疑。

年3月9日,威远县公安局民警将从隆昌看守所刑满释放的姜某某抓获。

经审讯,姜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挑战法律权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另外,提醒广大群众,在外遇到陌生人让自己提供身份信息及银行卡的都是骗子!切记不可相信!

来源:威远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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