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殷鹏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近期四川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12月25日,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这也是近期该厅公布的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乐山市翔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采取临时停产方式应对检查

12月21日,检查组检查发现,乐山市翔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乐山市于12月19日启动橙色预警后,未落实停产的应急管控要求,检查组检查当日仍在生产,采取临时停产的方式应对重污染天气检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案件已移交属地调查处理。

案例二

南充市南部县南隆镇太洪村碎石厂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露天堆放

12月20日,检查组检查发现,南充市南部县南隆镇太洪村碎石厂碎石生产线露天生产,无任何降尘措施。同时,该厂厂区内大量砂石未采取覆盖、设置围挡等防治扬尘措施。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案件已移交属地调查处理。

案例三

内江市威远县创奇煤矸机砖厂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要求

12月20日,检查组检查发现,内江市威远县创奇煤矸机砖厂正在实施焙烧作业,该企业自12月1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以来,两条隧道窑均未停止焙烧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该厂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案件已移交属地调查处理。

内江市威远县创奇煤矸机砖厂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要求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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