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城乡居民每年缴纳大病医保,即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凡是在报销范围内的大病,都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那么,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呢?

威小妹近日从县医保局获悉,年全市大病保险起付线有新的变化。大病保险中的城镇职工报销比例最高能达90%。

保障范围

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除自费药品和自费项目的费用外,其余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包括乙、丙类医药费先由个人自付部分和目录内超限价部分)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统一起付线标准

年全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元。

支付比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应达到55%以上。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符合保障范围内、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报销额度累计进行结算,年度大病保险保险支付无限额。

1、城乡居民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至3万元(含3万元)的部分,支付55%;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3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支付65%;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5%。

2、城镇职工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至3万元(含3万元)的部分,支付70%;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3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支付80%;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3、贫困人口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至3万元(含3万元)的部分,支付60%;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3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支付70%;

个人负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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